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892018-09-13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淮科高﹝2018﹞98号)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淮南市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1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淮南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 胡明飞
联系电话:18055482601
淮南市科技局
2020年11月5日
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89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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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97修订)
淮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7年4月22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93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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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煤炭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
《淮南市煤炭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1997年4月22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一、第十六条中删去第(二)、第(四)两项,第(三)项改为第(二)项
285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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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
《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1997年4月22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一、第五条第(一)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修改为“城市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149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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