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衡量企业技术实力、甚至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3642019-12-11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
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受理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二、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缴纳申请费用同时缴纳优先权费;
三、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缴清(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四、恢复权利费:1)因不可抗拒而延误丧失权利的,自障碍消除后二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缴清;2)因正当理由延误期限丧失权利,可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五、复审费:自申请人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六、撤销请求费自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七、维持费:第一次申请维持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的第三个年度的第一个月内,以后的期限是前一年度期满前的一个月内;
八、专利登记费和授予专利权的年费,自收到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授予权之日起二个月内;
九、著录事项变更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自申请人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4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四三号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回应创新主体对进一步明确涉及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申请审查规则的需求,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730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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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
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获悉:2019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58.2万件,外观设计专利55.7万件;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3件,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注册商标640.6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21.9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324件;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突破1500亿元
577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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