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请登录免费注册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
购物车空空的,去看看心仪的商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