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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9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9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单位填报调查表和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发展情况调查表
1. 填报范围
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2015、2016、2017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及获奖企业,共计35家(详见附件1)。
2. 填报内容
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企业在参赛后获得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各种荣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种政策支持等,企业未来发展的相关需求。
3. 填报流程
本次调查采取网上填写调查表的形式开展。请有关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官网(www.chinatorch.gov.cn)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或直接访问(https://mlk.chinatorch.gov.cn),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选择“经营发展情况调查表”,准确填写并提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调查表”。
4. 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二、申报中央财政支持
1. 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8年度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共计28家(详见附件2)。申报企业需目前正常运营,且已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填报了2019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具体要求见文件国科火字〔2019〕77号,网上填报动态信息截止时间为4月22日)。未填报动态信息表的企业不予支持。
2.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火炬中心官网(www.chinatorch.gov.cn)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及调查问卷(必填)。企业发生更名的,需在系统中提交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将通过系统在线打印并签章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和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说明、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及新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3. 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市科技局抓紧通知并督促有关企业按时开展信息填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如有企业发生注销、被并购、迁转等重大变化而无法完成填写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
2. 请合肥、芜湖、马鞍山市科技局从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企业中(附件1中企业)各推荐1-2个发展特别好的企业作为典型案例,并将相关文字材料报送给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1.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551-62654379(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龙刚)
2.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王晓亚,0551-65370095)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3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项目”公示名单
为加强社会对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立项工作的监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6日—5月10日
4173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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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131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8年度科普统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学技术普及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掌握科普状况、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469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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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高新领域)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科计〔2017〕45号)和《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试行)》(科财〔2018〕3号),我厅决定对已到期及具备验收条件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高新领域)项目进行验收
372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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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362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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