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我厅决定进一步推进“皖企登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4152020-02-14
日本特许厅(JPO)4月3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程序的处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在JPO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申请人,如受疫情影响而未能在指定和法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可以提供相关说明,被认可后可接受JPO的救济。通知内容包括救济措施所涵盖对象、认可期限及与救济措施相关的法律条款、咨询窗口等。
JPO曾于3月底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期间申请手续等》的通知并于4月3日进行了更新,通知告知JPO将正常接收包括电子申请在内的所有手续,并在受理大厅采取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措施敬请前往人员配合。同时也向用户推荐使用电子系统或邮寄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详见:https://www.jpo.go.jp/e/news/koho/covid19.html;http://www.jpo.go.jp/news/koho/info/covid19_shutsugan.html)。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皖企登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我厅决定进一步推进“皖企登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415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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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商标申请办理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标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58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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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商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三五零号公告。现就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574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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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382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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