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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软件函〔2019〕401号
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工信部将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动态管理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于2015年获评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合肥、马鞍山、芜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动态管理的要求,系统梳理和总结近年来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工作进展、成效及下一步计划,选择综合型、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其一,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申报书模板(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网站下载)要求准备材料。
二、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及管理工作由城市当地人民政府牵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中申报主体(受托单位)为市政府,负责人为市政府领导;《申报主体责任声明》中为市政府领导签字(章),盖市政府章),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资源和组织申报工作。市级人民政府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初审后将申报材料原件及电子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组织答辩,根据评审情况进行公示,确定动态管理结果。
四、按照要求,已于2015年获评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必须参加此次动态管理工作,请各有关市结合本地实际,申报材料于6月14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推荐文件及申报相关材料原件邮寄形式报送到我厅。联系人:省经信厅软件处李云颀,联系方式:0551-62871761(兼传真),电子邮箱:lliyunqi@ahjxw.gov.cn。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邮编:23000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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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新产品工作
689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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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智能家居生产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皖经信明电〔2019〕37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智能家居一般指通过各种感知技术,接收探测信号并予以判断后,给出指令让家庭中各种与信息相关的通信设备、家用电器、家庭安防、照明等装置做出相应动作,有效服务用户并减少用户劳动量的家居产品,包括智能单品和成套智能家居系统
470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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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通过2019年度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
皖经信综合〔2019〕86号安徽各市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厅有关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省司明电〔2019〕15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综合函〔2019〕266号),现将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确认如下(见附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据此文件通过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系统”进行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
3466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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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县域经济振兴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要求,经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申报,各市科技局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评议等程序,省科技厅确定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986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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