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2003〕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312018-02-26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经贸发展二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蚌埠市域范围内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对象须符合《蚌埠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科高〔2019〕43号)中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条件要求。
二、申报组织
各县区科技局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拟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县区科技局予以推荐。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备案资格(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县区科技局审核合格后,于8月23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区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闫 战 0552-2043664、2043042
2019年7月30日
附件: 蚌埠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材料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2003〕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31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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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56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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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81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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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67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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