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04年5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142018-01-2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科研事业费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6年11月27日皖政〔1986〕100号)
第一条 根据《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04年5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14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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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皖政〔2004〕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拖欠,确保用3年时间实现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项目审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一)凡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各级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审查其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立项
110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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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技术市场..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二)负责技术中介机构的审批和技术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工作;“(三)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删去
438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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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劳动保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101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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