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供销社体制的若干规定(1984年6月29日桂政发〔1984〕92号)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中发〔1984〕1号文件精神,整理流通渠道,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切实做好为农业生产、为农民生活服务、供销社体制改革必须深入进行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逐步办成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在农村商品流通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032019-03-03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