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丧葬管理第三章殡仪活动管理第四章骨灰安置与公墓管理第五章丧葬用品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节约用地,促进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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