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162018-09-19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暨2017年、2018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淮科高〔2019〕85号)和《关于印发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淮科高〔2018〕98号)的要求,市科技局于2019年11月23日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2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淮南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胡明飞
联系电话:6644826
附: 2017年度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结果.docx
淮南市科技局
2019年12月10日
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16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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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1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166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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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议(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89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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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97修订)
淮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7年4月22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93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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