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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国知办函规字〔2019〕28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将继续开展全国专利调查工作,该工作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9年全国专利调查对象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拥有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及相关专利信息。调查样本及问卷另行提供。
二、调查安排
(一)调查采取全国统一规划、地方分块实施的方式进行。我局统一制定调查问卷,并与地方知识产权局或其他相关地方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专利调查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进度、经费等事项。
(二)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填答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对象填答调查问卷,并开展督促及核查工作。我局将对调查问卷进行复核,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问卷退回重新核实调查。
(三)调查完成后,我局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应要求反馈调查数据。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此次调查是掌握我国专利活动状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三)要明确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具体负责调查工作,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信息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综合业务处(报送表见附件)。
(四)要科学安排问卷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调查进度。请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完成调查人员培训、调查问卷发放、中期检查、问卷回收工作,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同时报送调查工作完成情况说明。
(五)要严格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财务制度,及时返还相关结算票据及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雷怡、李凤新 电话:010―62086835 62086061 邮箱:leiyi_1@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7号)《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18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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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委、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其他部委直属各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遴选工作
309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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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林露)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旨在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织好知识产权服务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26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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