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消费函〔2019〕261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推进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管理,准确掌握我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现状,现就开展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包括取得各类相关许可的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产能、认证等基本情况
438201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