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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项目编号:GN2019-09-1462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7月4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5日
第1包
成交供应商: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
成交供应商金额:98.88%
第2包
成交供应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成交供应商金额:100.00%
采购人在库外自行邀请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季一顺、郑志、蔡荟梅、许德
采购人代表评委:许玲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551-6335610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秦工 联系方式:0551-62220298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2019年 7 月 18 日至2019年 7 月 19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线的公告
为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切实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高效便利服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部门,加强业务协同,打通数据壁垒,着力攻坚克难,8月30日,安徽省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平台(https://www.ahzwfw.gov.cn/qyzx-web/index.html)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
948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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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等5类食品2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它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598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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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安徽省食品检验职业技能竞赛总成绩及排名公示的公告
2019年安徽省食品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已经结束,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食品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395号),现将2019年安徽省食品检验职业技能竞赛总成绩及排名予以公示
508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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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等新颁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皖质办发〔2018〕19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222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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