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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徽省电梯安全评估
标准和机构的通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8﹞25号)精神,为做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现将我省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及评估标准通告如下:
一、评估标准:《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DB 34/T 2496-2015)。
二、评估机构:
1.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2.合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3.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4.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5.蚌埠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6.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7.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8.滁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9.六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0.马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1.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2.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3.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4.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5.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6.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19年8月28 日
附件下载: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DB34_T 2496-2015.pdf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批农业类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精神,强化安徽省地方标准源头管理,优化地方标准体系,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2800-2016)要求,我局定于7月25-26日在合肥召开2019年第一批农业类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
593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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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的通告 (第三期)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保证抽检监测工作的合法、合规、公正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根据国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第三期)公布如下
484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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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8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调味品等2类食品1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其它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354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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