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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各区知识产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17〕346号)(附件1)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与管理,我局在完成首批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集中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第二批集中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截止2017年底,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且未参加首批集中确认的单位。
二、集中确认申请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0月12日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一)申请及确认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确认申请书》(附件2)后,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19年10月12日前提交至所在区知识产权局(详见附件3)。
2.各区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并出具初步意见,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3.市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原“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予以确认,统一变更称号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或“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二)申请材料及形式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确认申请书》的excel电子件和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84080084
电子信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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