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加快政务上网和加强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的通知(芜政办[2003]5号)二○○三年三月十一日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文)要求,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和业务上网步伐,建成以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政府监管和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互动系统,逐步向“电子政府”的目标迈进
1332018-03-05
1、 被授予国际PCT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每件再给予2万元资助。
2、 发明专利,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年费100%的资助。
3、 专利权人将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发明专利转出本县的,已授权3年内(含)的按100%、超过3年的按50%,在该专利权人以后年度的专利授权资助中扣减该发明专利已享受的专利授权资助。从县外购买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发明专利,已授权3年内(含)的按100%、超过3年的按50%,享受新增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授权资助。
4、 在本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当年代理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和30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8万元奖励。鼓励全县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托管业务,当年净增托管企业达到20家的(托管期限需5年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芜湖市关于加快政务上网和加强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的通知
芜湖市关于加快政务上网和加强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的通知(芜政办[2003]5号)二○○三年三月十一日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文)要求,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和业务上网步伐,建成以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政府监管和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互动系统,逐步向“电子政府”的目标迈进
133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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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芜湖市委老干局关于印发《..
芜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芜湖市委老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劳社办函[2003]195号)各县、区老干部局、劳动保障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既要切实保障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方便企业离休干部就医,又要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止浪费的原则,确保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150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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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芜湖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03-6-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安徽省芜湖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84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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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免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芜湖市免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芜政办〔2004〕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芜湖市免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80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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