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议(1997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批准的《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1402018-08-12
1、 鼓励申请发明专利。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人,每件资助1万元;其中对单位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先资助3000元,余款授权后资助;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00元。
2、 对当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2万元,每件资助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对当年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达到30件、50件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发明专利年费给予资助。
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议(1997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批准的《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140201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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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淮南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10月28日淮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33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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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
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1999年8月26日淮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3820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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