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2017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2412017-10-28
1、 对企事业单位当年有效发明专利申请, 且进入实质性审查的,每件给予3500元资助,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0件(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除外)。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提前缴足5年年费的,给予专利权人每件6000元奖励。对2017年前授权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专利权维护达5年的,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每件3000元资助。
2、 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每个分别补助35万元、15万元。
3、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7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27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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