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6512017-09-18
1、 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的,每件资助0.2万元;
2、 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5万元(扣除授权后5年年费);
3、 对获得国外(含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按获授权国别(地区)每件资助2万元;
4、 企业获批实施省专利产业化项目的,给予获批企业5万元奖励;
5、 对帮助我县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的代理机构,一个年度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达到4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6、 对上年度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专利联络员0.2万元奖励。
7、 对每年申报发明专利15件以上并进入实质性审查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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