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专利奖补
2202018-08-18
1、 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不通过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资助申请人0.1万元。通过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资助0.3万元, 对由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先期垫付的职务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直接将资助费用(0.3万元)拨付给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未先期垫付的,资助费用(0.3万元)拨付给发明专利申请人。
2、 对获得授权的专利:国内发明、实用新型的企业,每件分别资助0.5万元、0.1万元。
3、 在国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又在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对新受理的国际发明专利(PCT),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万元;授权后每件奖励3万元(仅在两个国家申报的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4、 对当年职务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对当年获得职务发明专利授权20件、30件和40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和4万元奖励。经企业专利联络员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给予500元/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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