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科技局启动实施“百所千企科技成果 转化直通车活动专项调研”
1602018-04-26
1、 发明专利申请前期所需费用在县政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国外专利(含PCT)、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每件分别资助1万元、0.6万元;确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且获得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前期所需费用在县政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不另行奖励。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领取资格证的,资助0.5万元。
2、 企业当年申请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每10件奖励1万元。企业当年获得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证书,每5件奖励1万元。以上两项奖励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