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表有限公司、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集佳商标专利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852017-06-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十七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中咨律师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该所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二号)--指定三幸、纪凯、..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表有限公司、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集佳商标专利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85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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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三号)--指定广州市专利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三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广州市专利事务所、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77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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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有关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01年2月14日)各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专利代办处、专利代理机构:为顺利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做好专利收费调整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局已经批准的费用减缓请求继续有效,除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不变外,其他减缓比例从3月1日起自动转换
90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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