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11月9日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沟通流通渠道,加强房地产中介活动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房建字第170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穗府办(1986)23号《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702018-12-17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国内贸易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对已解禁的自比利时等国
进口的未受二恶英污染产品特殊要求的通知
(二000年第2号公告)
1999年1月15日,比利时等国发生二恶英污染事件后,为保证中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七部门)先后联合发布一九九九年第6号、第7号、第9号3份公告,对可能受污染的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相关产品的进口和销售做了相应规定,并根据欧盟委员会和涉案国家调查和检测结果,相继有条件解除了对部分已被证实不存在受二恶英污染风险产品的出口和经销禁令。根据欧盟委员会及比利时政府对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和有关检验监测机构的报告,并参照其他进口国家(地区)的做法,经研究,现决定取消对已解禁的自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进口的未受二恶英污染产品的特殊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
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11月9日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沟通流通渠道,加强房地产中介活动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房建字第170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穗府办(1986)23号《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70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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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预售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
广州市预售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11月7日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2]121号《关于加强利用外资经营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建委粤建房字[1992]135号《关于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利用外资经营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16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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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1992年9月14日吉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适应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77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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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6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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