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做好全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制定落实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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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做好全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制定落实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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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4号)《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已由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27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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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专利管理条例
长春市专利管理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长春市专利管理条例》已由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27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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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办法
吉林市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办法(2004年9月2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9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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