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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478号)要求,经相关培育市场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测评总分,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评审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测评总分在8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据此初步确定上海第一医药商店等16家市场为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见附件),现将市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2083470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baozhichu@sipo.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公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许谅亮
电 话:010-62083470
传 真:010-62083171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公示名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赵珍 校对:纵横君
浙江出台科技新政50条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
浙江站讯 12月10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举行科技新政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由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新政”)
480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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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478号)要求,经相关培育市场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测评总分,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评审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459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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