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为我们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各种各样的新问题
6422019-02-25
1、高额利润的诱惑。假冒国际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且因为品牌效应,销售比较容易。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致使侵权或假冒精品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2、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行政执法手段缺乏,难于震慑不法分子。作为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与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环节。
3、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这也是产生商标侵权的一个温床。商 标一开始就是用来让顾客识别的,当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顾客就只认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实,社会发生了分工,商标开始异化,"PRADA"、"LANCOME"等一些国际知名企业认为设厂不经济,便把加工的任务交给了其他生产者,公司则全力创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个市 场的营销。但一些消费者只重视商标,而忽视了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品质和内涵,从而导致一些打擦边球的产品得以在市场上走俏。
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典型案例丨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为我们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各种各样的新问题
6422019-02-25
|
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加大对"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两会知产那些事儿#全国政协委员林阳:加强对港台地区版权输出的奖励和支持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7942019-03-07
|
||
商标侵权案中诉争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法律问题探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
11442019-03-14
|
解读商标侵权中的“混淆”
作者:姜莹丽兰台知产团队律师解读商标侵权中的“混淆”“商标侵权”在一般公众的眼中,通常会联想到不良商贩为了营利傍名牌,攀商誉的制作假冒伪劣“山寨货”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5492019-03-14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