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衡量企业技术实力、甚至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3652019-12-11
根据国防专利局第一号通告的规定,缴纳国防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国防专利局减缓申请审查费、实质审查复审费及年费等三种费用,其它费用不予减缓。在提出国防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三种费用。提出国防专利申请之后,则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审查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写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4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四三号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回应创新主体对进一步明确涉及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申请审查规则的需求,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731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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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
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获悉:2019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58.2万件,外观设计专利55.7万件;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3件,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注册商标640.6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21.9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324件;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突破1500亿元
577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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