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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企业事业单位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粮液状告九粮液商标侵权 获赔900万元
持续长达六年的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五粮液”“五粮春”商标侵权,并判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590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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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认定“腾讯”为驰名商标 判决“山东腾讯”构成商标侵权赔偿30万元
一提“腾讯”,大家都很熟悉。然而,在山东却出现了一家将“腾讯”作为企业字号的公司,全称为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此,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腾讯”为驰名商标,判决“山东腾讯”构成商标侵权,赔偿30万元。
339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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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9519、917商标侵权败了 1919:会持续进行诉讼
近日,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19)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建达百货商店和康桥镇祥醇尚品烟杂店关于商标权争议的案件有了最终结果
1740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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