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1992年7月13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产权产籍的变动情况,依法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442018-12-22
通 知
各相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因机构改革,淮南市知识产权处办公地点迁至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淮河大道与泰康路交口,房间号:509、508,电话:6667971、6299035,请前往新址办理专利资助、专利咨询等业务。
特此通知
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失效]
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1992年7月13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产权产籍的变动情况,依法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442018-12-22
|
淮南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淮南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1992年8月25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地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492018-12-20
|
||
淮南市淮河水域保护条例
淮南市淮河水域保护条例(1992年8月30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淮河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502018-12-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