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决议(1997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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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100号文件的通知
(1983年8月20日)
国务院国发〔1983〕100号文《 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已翻印发至各地。现根据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希一并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决议(1997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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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1997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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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年5月29日吉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5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1997年8月20日公布施行)吉林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五十条第(二)项修改为:“(一)违反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拆除或修复,并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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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市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市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年5月29日吉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5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1997年8月20日公布施行)吉林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吉林市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除责令其补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外,并处以1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138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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