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2004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闽政文[2004]92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2004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长政地〔2004〕40号)收悉
452018-02-05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劳动局
《关于安置城镇待业社残人员就业,扶持
保护区街福利生产的意见》的通知
(1984年4月20日津政发〔1984〕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2004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工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2004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闽政文[2004]92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2004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长政地〔2004〕40号)收悉
45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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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2004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农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2004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闽政文[2004]91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2004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侯政地〔2004〕38号)收悉
80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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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2004年3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自2004年4月26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法规草案和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54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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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道路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长春市道路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2004年3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4月2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道路和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和《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4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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