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1994年7月1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8日公布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462018-11-18
安徽省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干部
用公款旅游的通知》的几项具体规定
(1986年3月10日皖办发〔1986〕13号)
一、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的通知(即中办发[1986]4号文件),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在中办发[1986]4号文件下达后,如果仍有违反规定的,应严肃处理。
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
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1994年7月1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8日公布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46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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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1994年8月1日皖政〔1994〕46号)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78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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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实施地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地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1994年8月12日皖发〔1994〕10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5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地、市(地级市,下同)党政机构改革实施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38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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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劳动厅关于在全省国有工业企业中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意见的通知(1994年8月19日皖政〔1994〕53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劳动厅《关于在全省国有工业企业中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89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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