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财政、统计、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研发投入的若干意见》(阜政秘〔2018〕9号)和《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阜政办〔2018〕24号)精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和创新收益的主体,现就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概念研发准备金是为保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展开研究开发前或研究开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247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