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09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3602017-11-1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零一号)
《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2000年9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
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09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360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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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安徽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安徽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已经2009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53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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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09年修正..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09年修正本)(公告第10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对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以及立法的条件是否成熟、立法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提出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
255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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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12号)(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70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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