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2004修订)(1997年5月28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7月26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6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关于修改〈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南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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