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才能把心仪的商品加入购物车哦登录
购物车空空的,去看看心仪的商品吧~
去首页看看>>
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通知
财政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3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财政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和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未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知识产权”)的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二、 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下列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一)企业应当按照类别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具体披露格式如下:
为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无形资产的类别进行合并或者拆分。
(二)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披露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及摊销方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披露其账面价值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摊销方法或残值的变更内容、原因以及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四)企业应当单独披露对企业财务报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单项无形资产的内容、账面价值和剩余摊销期限。
(五)企业应当披露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下列知识产权(含未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1. 知识产权的应用情况,包括知识产权的产品应用、作价出资、转让许可等情况;
2. 重大交易事项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对该交易事项的影响及风险分析,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质押融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债务重组、资产置换、专利交叉许可等;
3. 处于申请状态的知识产权的开始资本化时间、申请状态等信息;
4. 知识产权权利失效的(包括失效后不继续确认的知识产权和继续确认的知识产权),披露其失效事由、账面原值及累计摊销、失效部分的会计处理,以及知识产权失效对企业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5. 企业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三、实施与衔接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本规定。
附:(点击标题可直接查看)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编辑:赵珍 校对:纵横君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5部门发文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1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2862019-11-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不可将驰名商标作荣誉称号突出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19日就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发布通知,明确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
8592019-11-25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保函字〔2019〕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驰名商标保护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39532019-11-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地方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19〕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清组函〔2019〕150号)要求,结合《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出席政务活动及报告请示工作暂行规定》(国知发办字〔2008〕162号),现就涉及国家局或国家局人员参加的地方各类知识产权相关展会、节庆、论坛、大赛、研讨会等活动(以下统称展会活动)明确有关要求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举办展会活动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体制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加强规范化管理
2332019-12-02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