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478号)要求,经相关培育市场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测评总分,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评审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3032018-12-12